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

香港結婚記第一部曲

OMG
在還沒有想到我們可以在香港結婚,可以省去很多麻煩前,我們也是在網路上找了很多資料說台灣女孩和英國人結婚需要有「單身證明」,取得這個「單身證明」對我們來說真是頭太痛了。
好險還有可以去香港結婚這個辦法。

今天我們完成了20%的程序。


1。英倫大孩子先是到http://www.gov.hk/tc/residents/immigration/bdmreg/marriage/bookgivingmarriage.htm
     
寄了封E MAIL給香港政府,和他們要了所有所需的文件以及詢問流程。(速度很快的隔天就收到回信了)
我們把總共11頁的文件通通列印下來。
其實也可以按下載點

2。然後我們帶著第一頁衝到「新北市板橋地方法院」,但~需要跑這個流程或是公證的朋友,別跑錯了,因為公證單位是設在土城。所以我們就到民間公證人(離家比較近啦)

我們是要求公證人幫我們做中英文對照的章,就是以防萬一。費用是NT750元。

3。到台灣銀行去買匯票,這個我必須特別寫一下,因為第一家銀行-台新,可以買匯票,但是要3天後才能取票,台灣銀行可以馬上拿到。
然後我自做聰明的想說以英倫大孩子的名字申請比較一致,所以以他來辦理,結果,都辦理完所有的文件了,行員才說用護照不能辦理,必需用居留証(ARC),但我們沒有帶ARC。
所以還是以我的名字來辦理。(辦很久是真的)


我們跑完了20%的流程。今晚英倫大孩子要寫一封信,放在信封裡,基本上是告知我們寄了什文件過去。

未完成 待續